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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基提年薪 建仔爭加碼 |
3.12前敲定 必高於38萬美元 |
【楊逸民╱美國佛州坦帕報導】洋基已經在這幾天向王建民經紀公司提出新球季的薪資,建仔說:「我知道公司已經收到了,但我還不知道內容。」因為建仔去年是大聯盟勝投王,據了解,經紀公司仍希望為他爭取更好的條件,按規定合約最慢在台灣時間3月12日前敲定,預料他要超越大聯盟最低薪資38萬美元(約1253萬元新台幣)不成問題。
勝投王新合約
一般來說,尚未取得自由球員(Free Agent)或薪資仲裁(Salary Arbitration)的球員,都得接受球團的調薪,不過像王建民這樣表現突出的球員,萬一不滿意球團的調幅,建仔說:「我可以選擇不簽約,但球團最後會自動續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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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不滿調幅 變自動續約
自動續約(Contract Renewal)算是前1季表現出色球員對於球團調幅表達不滿的一種方式,當尚未取得FA或薪資仲裁的球員,與球團對薪資條件沒有交集時,球員可以選擇不簽約,但最終球團仍有權利和球員自動續約。
而球團也有權利對不願意簽約,選擇自動續約的選手微幅扣薪,當作象徵性的處罰。雖然洋基也有這種扣薪制度,不過很少會使用到,上一次被扣薪的球員,是2003年的索瑞安諾(Alfonso Soriano),他在2002年球季年薪是63萬美元,當季交出39支全壘打,102分打點的成績,而隔年他不滿球團開出年薪80萬美元(約2638.5萬元新台幣)的條件,最後選擇讓洋基自動續約。
10天續約期 合約提總部
大聯盟規定,像這樣的球員,必須在台灣時間3月3日開始陸續與球團進行續約的動作,各隊有10天續約期,時間到後各隊會將合約提交大聯盟總部。就算王建民和經紀公司與洋基交涉後仍無結果,最慢洋基還是會在12日將建仔的新合約提交。
成自由球員 年薪會較高
雖然說登錄未滿3個球季,不過若是提前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,通常也會獲得較好的簽約條件。像是曹錦輝在大聯盟登錄天數只有1年又87天,不過他在去年遭落磯釋出後,已經提前成為自由球員,所以道奇為了簽下他,提出年薪42.5萬美元(約1401.5萬元新台幣)較好的條件合約,而郭泓志則因為仍是道奇球團下所屬球員,因此薪資調整的幅度就比較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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