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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房東佔屋 台商損2千萬

設陷阱吞拆遷補償金 纏訟3年獲賠378萬


【萬敏婉╱綜合報導】北京台商許淑惠4年前在北京承租房屋作為餐廳,契約中明定如日後遭拆遷,補償金歸承租人所有。但當房東利用管道得知該屋日後將拆遷時,竟先惡意侵占餐廳,讓租約失效,藉此取得2千多萬元台幣補償金。歷經3年的訴訟,在房東惡意侵占上,許淑惠日前終得勝訴,房東須賠她378萬元新台幣營業損失及裝潢費用。

 


經營餐飲業的許淑惠向本報表示在4年多前,她投入千萬元台幣在北京順義區打造出一家可以容納近300名客人的「台灣大酒店」。但卻在2003年底遭到房東,同時也是北京順義區政協委員宋自林惡意霸佔,當地警方更以「私人經濟糾紛」為由不肯介入此事。許淑惠原寄望當地台辦可協助協調,但台辦卻百般勸解許淑惠息事寧人,最後談判破裂,台辦答應資助身無分文的許淑惠進行法律訴訟。

 

依法租賃契約中止
由於許淑惠曾投入上千萬元台幣進行餐廳裝修,在租賃契約中,雙方同意一旦租處遭遇拆遷,拆遷的補償費用將全數歸予許淑惠。但與房東的訴訟過程中,許淑惠卻發現自己當初承租的餐廳位置,已因奧運與都市更新的規劃而面臨拆遷,然而2千多萬元新台幣的拆遷補償費用卻全都進了房東宋自林的口袋。
許淑惠這才理解,因為房東具有政協委員身分,可以早一步得知當地的都市更新規劃,故先以違法手段惡意侵占租處,在許淑惠提出控告後,依照中國現行法規,進入訴訟程序的租賃契約效力中止。如此一來,高額的拆遷賠償費用自然歸房屋所有人。
許淑惠提醒台商,在奧運帶來大量都市更新計劃的今天,台商因外來人身分,合法租屋竟能任由他人強占,警察也不出面制止,法律又偏袒當地人,台商在租屋作為營業用途時,須小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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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處理拆遷或遷建問題的上海台商葉惠德表示,台商在中國尋找廠房或據點時,難免碰到拆遷問題。房東常常會動員當地民眾抗議,或者是找有關部門進行施壓,要台商自動退縮。但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得由租賃雙方坐下來談,不得已才要尋求法律途徑,因為法律途徑費時耗力。
但是他還建議有意願進入中國市場的台灣商人,「不要省錢,還是要多找律師當顧問,以防止權益受侵害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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